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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外非法集結襲警 青年判勞教

【本報訊】2019年9月29日有示威者於旺角警署外非法集結,警方拘捕多人。昨日一名當時17歲、現時20歲的涉案青年因參與非法集結及兩項襲警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香淑嫻批評被告將紙皮放入火堆,又襲擊警員致手指骨折,行為惡劣。
昨日判刑的被告陳輝烆為地盤工人。案情指他在案發當晚11時半於旺角警署附近一帶被捕,期間他多次打一名警員頭部,又拉對方的手指及嘗試推走他,令警員左手無名指骨折及輕微腫脹。另一名加入協助制服被告的警員則遭被告拗手指,造成右手無名指痛楚。此外,警方及傳媒拍攝到被告當晚穿着全套黑色裝備,曾將紙皮放進路邊的火堆。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不知道從背後制服他的人是警員,又指當日遭警員用警棍打傷頭部需要縫針,已不能清晰記起當時情況,但仍向受傷警員致歉。裁判官判刑指,被告一身裝備明顯是有備而來,更作出實際暴力行為,即將紙皮放入火堆。他為求逃走襲擊警員,令其中一人手指骨折,行為惡劣,判監禁式刑罰屬無可避免。不過考慮被告年輕,平衡阻嚇性、懲罰性及更生元素之後,決定判被告入勞教中心。案件編號:WKCC 182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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