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違禁聚令罪成 工黨社民連8人上訴被駁回

黃浩銘(左)和曾健成(右)都認為禁聚令應當取消。(溫卓賢攝) 黃浩銘(左)和曾健成(右)都認為禁聚令應當取消。(溫卓賢攝)
黃浩銘(左)和曾健成(右)都認為禁聚令應當取消。(溫卓賢攝)
【本報訊】工黨及社民連前年勞動節在金鐘遊行,要求政府設立失業援助金等,有8人因此被票控違反禁聚令,經審訊後被判罪成,判監14日但緩刑18個月,成為首宗因示威違禁聚令須開審的案件。8人不服定罪及刑罰,今年7月向高院原訟庭上訴。法官黃崇厚延至昨日頒布書面判決,駁回眾人的上訴,維持有罪裁決及判刑。
包括黃浩銘李卓人梁國雄
本案8名上訴人依次為郭永健、何偉航、黃浩銘、曾健成、麥德正、吳文遠、李卓人及梁國雄。法官裁決指,「受禁群組聚集」罪之條文,已就所帶來的利益,與保障和平集會、遊行及示威自由之間取得合理平衡,故認同相關規例是合憲。8名上訴人有為勞工權益而示威的共同目的,而且眾人距離亦很近,構成受禁群組聚集,亦無任何合理辯解,故駁回定罪上訴。
法官指雖然本案只涉8人且為時不長,但相關規例對防疫有重要性,若市民不遵守,會對防疫工作造成重大影響,違反社會利益。上訴人在被告知違例下執意而行,增添播疫風險,從輕判刑會有發出錯誤訊息之虞。法官最終認為裁判官的判刑非明顯過重,故亦駁回減刑上訴。昨日黃浩銘及曾健成有到庭取判詞,他們重申現時的防疫措施不合理及損害民生,要求取消禁聚令,並指政府應交代復常時間表及路線圖。案件編號:HCMA 187/202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