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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聚令明起由4人放寬至12人

禁聚令明起放寬至12人,各界仍希望防疫措施繼續鬆綁。 禁聚令明起放寬至12人,各界仍希望防疫措施繼續鬆綁。
禁聚令明起放寬至12人,各界仍希望防疫措施繼續鬆綁。
【本報訊】政府昨晚公布,在公眾地方進行的群組聚集人數上限由4人增至12人,與食肆每枱人數睇齊,明日起生效。
酒吧可現場表演
放寬措施還包括容許在餐飲處所、酒吧/酒館、夜店/夜總會、電影院、博物館,以及會址和酒店/賓館的會議室/多用途室內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前提是表演者必須定期檢測,亦須盡量佩戴口罩,並與觀眾或顧客保持足夠距離(或設有有效分隔),而進行跳舞活動的人士在跳舞期間必須佩戴口罩;容許於主題公園的戶外範圍飲食。
至於其他社交距離措施則維持不變,包括就參與宴會的人士、酒吧/酒館及夜店/夜總會顧客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要求;有關使用「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的要求和就持「紅碼」或「黃碼」人士進入相關處所的限制;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和在指明公眾地方佩戴口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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