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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買後付易過度消費 投訴翻倍

「先買後付」容易令消費者「先使未來錢」。(黃偉邦攝) 「先買後付」容易令消費者「先使未來錢」。(黃偉邦攝)
「先買後付」容易令消費者「先使未來錢」。(黃偉邦攝)
【本報訊】網上交易常見「先買後付」形式,消費者委員會指出,去年及今年1月至8月分別收到9宗及18宗涉及「先買後付」的投訴,涉及銷售手法、退款機制等,該會指出,消費者若分期繳交欠款,都有「先使未來錢」之意,這種消費模式容易令消費者產生假象,高估自己的負擔能力,導致過度消費,提醒消費者注意這種付款方式的不同名目收費。
退款機制陷阱 求助無門
消委會表示,收到的投訴中,部分涉及商家未有清楚解釋甚麼是「先買後付」平台就誘導消費者開戶,也有消費者不知道「先買後付」是由第三方提供,有人被凍結帳戶後,無法聯絡相關平台。甚至欲取消交易時,又發現退款機制存在問題,致電平台查詢時,往往只得聊天機械人回應,感覺求助無門。
該會警告有財務困難、對數碼支付缺乏認識的消費者應避免不經意地「先使未來錢」,若最後無力付款,會影響信貸紀錄,更可能陷入不斷借貸度日的惡性循環。消委會強調,消費者宜留意當中亦涉及不同名目的費用(例如:延期付款行政費、戶口解凍手續費)及使用條款(例如:退款、終止或暫停帳戶、責任限制、爭議解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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