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必有舜:創造空間發展藝文產業
「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是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給予香港的新定位,需要港府制訂策略和藍圖加以推動落實。特首即將發表施政報告,筆者早前聯同所屬政黨與文體旅局局長會面和交流,一併提交3份藝術文化政策倡議書,涉及文藝界關注的各項未來發展,包括進一步增加藝文設施場地、藝術文化產業化及推動中華文化。
筆者去年提出《制訂未來5年文化藝術政策及發展藍圖》倡議中,已建議當局增設更多藝文設施場地,因應香港藝術家和藝團不斷發展,無論對表演、展覽、排練場地或藝術教育的空間需求均不斷提升,政府過去發展西九文化區、興建東九文化中心,投放資源於藝術科技和提升康文署轄下演藝場地,努力值得肯定,但表演藝術設施的數量,較其他國際城市仍有不足,特別是缺乏為主要藝團而設的駐場設施,筆者建議當局推出未來5年文化設施場地計劃,興建和翻新更多文化藝術場地,與不同的創作團體建立長遠夥伴關係,聚焦推動更多不同的藝文活動和盛事,讓市民參與。
此外,筆者建議加強與海內外藝術文化機構交流合作,資助本地藝團或藝術文化品牌表演或活動,帶領他們走進內地及「走出去」。正如文體旅局副秘書長早前率領香港代表團前往芬蘭赫爾辛基出席世界城市文化論壇峰會,亦曾到訪南韓、意大利,對外推廣香港的文化、發展策略和優勢。香港要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就必須更主動「走出去」,衝出亞洲,展示文化軟實力,把握更多合作機遇;同時當局可設立文化交流與發展委員會,優化現有資助計劃,引入市場力量,推動文化藝術產業化,並參考南韓在境外地區設立專門辦事處,推廣香港電影等文化藝術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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