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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剩餘藥物 亂棄污染環境 應對仲未見影

家中過期藥物仍未設立回收機制。 家中過期藥物仍未設立回收機制。
家中過期藥物仍未設立回收機制。
正所謂「是藥三分毒」,剩餘藥物如果處理不當,對環境嘅危害較廚餘更大。然而醫療發達嘅香港,棄用嘅家居藥物該如何處理,既欠規定亦無相關服務。加上人口老化,出現家居藥餘嘅情況恐怕會更普遍。醫療衞生界議員林哲玄,日前去信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要求將藥餘問題加入議程討論。
雖然每個家庭,總會儲備一啲「看門口」嘅藥物,但隨着人口老化,需長期服用藥物嘅巿民愈來愈多,公立醫院專科門診嘅覆診間距隨時長達半年到一年,於是病人隨時獲發半年以上嘅藥物,但下次覆診前病情有變或藥物有副作用而須調整用藥,原有嘅藥物即變廢物,形成浪費。
林哲玄:應由源頭做起
其實按法例,包括針藥在內嘅廢棄藥物都被界定為化學廢物,其儲存、收集、運送及處置均須符合相關規定,然而管制措施並唔適用於家居嘅棄用藥物。若果囤積嘅藥物作廢,然後混雜喺家居廢物一齊棄置的話,咁就勢必污染環境;如果丟棄嘅係抗生素,更有機會催生抗藥性細菌,後果嚴重都咪話唔得人驚。
針對藥餘嘅問題,林哲玄認為須由源頭做起。佢主張病情未及穩定嘅病人喺公立醫院專科門診覆診後,獲發兩星期嘅藥物,之後就到社區藥劑師配藥,直到下次覆診為止。而社區藥劑師配藥時,亦可以為病人檢視用藥情況。至於病情較為穩定嘅病人,轉診家庭醫生係可行嘅方法,事關家庭醫生嘅診症地點通常較接近病人居所,覆診間距可以縮短,減少每次發藥量。除此之外,政府應考慮為社區居民提供棄置藥物嘅途徑,如區內設置棄置箱以處理廢棄藥物。
身兼工人醫療所董事會主席嘅議員黃國,都認為香港必須處理藥餘嘅問題,仲話由政府統一回收藥物係可行嘅做法,不過前提係藥物派發時必須依循用幾多畀幾多嘅原則,因為藥物一派咗就收唔番。佢又提到基層市民往往難以短時間內覆診,變相好難成日拎藥,搞到一次派好多,有機會造成浪費。鑑於基層醫療服務好緊張,黃國冀增加家庭醫生嘅網絡,同時發揮地區醫健中心嘅作用,而醫管局亦可以協同私營醫療機構實行公私營合作,做好分工。
黃國認為政府統一回收藥物係可行嘅做法。黃國認為政府統一回收藥物係可行嘅做法。
黃國認為政府統一回收藥物係可行嘅做法。
林哲玄希望制訂家居藥物嘅棄置方案。林哲玄希望制訂家居藥物嘅棄置方案。
林哲玄希望制訂家居藥物嘅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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