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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逃捕中槍 地盤工囚3年

【本報訊】地盤工去年載女友與兩歲女兒駕車駛經沙田時遇警方截查,拒絕停車兼踩油加速逃走,在路上左穿右插連撞警車、的士及私家車,期間衝燈又逆線行駛。警員其後向地盤工開了一槍,才使他停車。地盤工右肩膊中槍,事後被揭無牌駕駛,血液含毒品殘餘。他早前在法庭承認危險駕駛等5罪,昨在區院被判入獄36個月,停牌3年及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暫委法官鍾偉強指本案案情嚴重,令兩名警員受傷,多輛車輛被撞毁,但同時接納被告中槍所造成的傷勢嚴重,故給予額外減刑。
稱帶女兒求診 不獲接納
被告孔俊傑,46歲,承認於去年4月8日在新界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未領牌車輛,及體內血液含有或是海洛英代謝物的甲基苯丙胺及嗎啡而駕駛。控方早前透露,被告過往曾干犯12宗案件,涉及26項控罪,其中有與本案相類的案底。
法官昨判刑時提到,被告辯稱當日心急送女兒去醫院才犯案,又指沒有受毒品影響。法官不接納說法,稱被告如想帶女兒求診,應向警員尋求協助,又認為如非受毒品影響,被告不會將他所愛的人暴露於風險之中。
法官採納48個月為危駕罪量刑起點,其餘控罪則以3星期至18個月作起點,顧及他認罪、量刑整體性,判入獄38個月,另槍傷或令被告餘生都要坐輪椅,下調兩個月刑期,總刑期為36個月。案件編號:DCCC 104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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