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障不足 忽略勞工權益 團體請願
【本報訊】勞工權益備受關注,立法會亦正審議職安健條例草案,以加重違法罰款。有工會昨日乘施政報告出爐之際,到政府總部請願,期望施政報告在勞工政策方面應多加着墨,保障廣大打工人士的權益,包括建立全面失業保障制度、檢討僱傭條例「4118」規定,加強自僱人士保障、要求政府帶頭取消外判制度及反對擴大輸入外勞。
零散工趨增 法例未趕上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聯同行業工會代表到場,指疫情持續接近3年,失業、停工或被要求放無薪假等,成為了常態。工聯權委主任丘燿誠表示,早前的「臨時失業支援」計劃共收得47萬份申請,反映出勞工市場的嚴峻,及設立失業援助制度的必要性。
丘促請政府設立進階版的「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為失業人士發放津貼,上限9,000元,最長為期6個月。另外,部分失業的人士為了生計,紛紛加入「零散工」的行列,勞動市場出現零散化的趨勢。副主任林偉江則表示,勞動市場愈來愈多自由工作者,惟現行的勞工法例卻未能提供相應的保障,政府應盡快解決零散工的僱傭身份判定問題,並建立平台經濟的發牌制度,加入保障零散工權益的條款。
促以「4072」釐定僱傭關係
此外,不少僱主為了逃避應有的責任,故意鑽空子避免與員工訂立連續性合約(4118),如安排僱員工作的4星期內,至少有一星期安排少於18小時的工作時數,剝削了員工應有的法定權益及福利。有見及此,工會指政府有必要檢討「4118」的規定,改以「4072」釐定僱傭關係,即工友在4星期內為同一僱主工作滿72小時,即可獲僱傭條例保障,大大加強對散工、兼職工的保障。而香港建造業總工會副秘書長楊柏通指,反對擴大輸入外勞,所謂人手不足,其實是政府沒有規劃及項目同期展開所致的「人為缺人」。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