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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律師表證成立 貨車司機改認罪

案中事主陳子遷當時被群毆至重傷。 案中事主陳子遷當時被群毆至重傷。
案中事主陳子遷當時被群毆至重傷。
【本報訊】律師陳子遷前年5月在銅鑼灣街頭,疑因譴責示威者破壞店舖,而被大批人士用長傘、硬物或徒手追打「私了」,有人更威脅若陳報警就會打死他。陳終被打至大量出血,身體多處須縫針,並要留院3天醫治。4名涉案男子事後被起訴,其中3人於案件在區院開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蓄意傷人罪,餘下一名被告貨車司機本否認上述兩罪受審,但在法官裁定接納其錄影會面及招認證供可呈堂成為控方證據、並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後,他昨日決定改為認罪。法官決定將案押後至下周二(18日),到時處理承認案情事宜。
報稱貨車司機的被告唐健帮(33歲),現承認於2020年5月24日,在銅鑼灣禮頓道及加路連山道一帶參與暴動,及意圖使陳子遷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同案另3名被告譽韋崙(27歲)、鄭學洺(25歲)及17歲姓王青年,早前已承認相同控罪。譽原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於2020年6月30日,在柴灣一單位管有一支伸縮棍,但此控罪獲准擱置於法庭存檔,未獲法庭批准不得再起訴。案件編號:DCCC 65,6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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