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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暴動刺傷警員 前工程師囚5年

黃鈞華(右三)承認持刀刺傷警員。 黃鈞華(右三)承認持刀刺傷警員。
黃鈞華(右三)承認持刀刺傷警員。
【本報訊】前年7月1日港島區示威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一名防暴警在銅鑼灣皇仁書院外制服一名學生期間,遭一名前工程師以軍用摺刀刺傷。這名前工程師最終在即將起飛往英國倫敦的航班上被捕。另當時被制服的學生及另一人,則被控反抗與阻撓該防暴警員執勤。他們3人上月承認暴動、蓄意傷人及抗警阻差等罪,昨日於區院接受判刑,前工程師及其中一名男生,分別判囚5年及33個月。另一名被告男學生則押後至10月31日,待其教導所報告完成後再行判刑。
男生暴動阻差入獄33月
昨日應訊的3名被告依次是黃鈞華 (26歲、曾任工程師、案發時任職水吧)、羅玨琛(20歲、學生)及周霈霖(21歲、學生)。3人均承認暴動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高士威道一帶參與暴動。黃另承認蓄意傷人罪,指他同日於銅鑼灣高士威道皇仁書院外,意圖使警員25116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羅和周則分別承認抗拒警員及故意阻撓警員罪,指他們於同日同地抗拒和故意阻撓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25116。
法官判刑時指,刀傷接近警員動脈及神經,可隨時致命,而警員事後亦因傷口感染發燒而入院,事後更不能從事屬意的前線行動工作,影響長遠。法官考慮黃周兩人認罪、初犯及總量刑原則等因素後,最後分別判黃監禁5年,周則判監33個月。至於羅玨琛則還押至10月31日,待索閱其教導所報告後判刑。案件編號:DCCC 189,210,8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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