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無遵強檢各罰萬元
【本報訊】港府近期派出不同部門,加強抽查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以確定相關居民有依公告做檢測。當局昨日分別於葵涌新葵芳花園C座及沙田濱景花園第一座執法,共揪出20人無依公告做檢測,當中12人各被罰款一萬元。
部門抽查葵涌沙田兩廈
勞工處昨早8時30分聯同葵青警區和衞生署,於葵涌新葵芳花園C座的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以確認他們有否根據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進行檢測。受檢人士須出示載有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以證明他們已依從相關強制檢測公告,於指明期限內完成檢測。
行動共檢查了236名受檢人士,當中12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他們須按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當局亦向其中7人發出了一萬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另外,公司註冊處昨早8時30分,亦聯同沙田警區和衞生署在沙田濱景花園第一座的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共檢查約195人,當中8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他們須按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當局亦向其中5人發出了一萬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港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一萬元。當局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金額相當於5萬元的第5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發言人重申,當局會繼續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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