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港鐵非禮女生 七旬中醫還押候懲

被告  曾韶光 被告  曾韶光
被告 曾韶光
【本報訊】七旬中醫師在港鐵月台摸穿着校服女中學生大腿,其後更跟上車繼續撫摸,因而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上星期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結,裁判官施祖堯昨日裁決,裁定被告罪成。裁判官指被告證供不合理,他由上而下摸事主大腿的動作,與他聲稱因失平衡要握扶手,兩者毫不相關。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0月25日判刑,以待為被告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曾有同類案底判囚9個月
本案被告曾韶光,被控於2021年11月25日,在一輛由荔枝角站開往深水埗站的港鐵車廂內猥褻侵犯15歲女童X。被告有一次同類型案底,當時被判監9個月。辯方求情指,被告現年74歲,為家庭經濟支柱,並指今次事件過程歷時短,隔着事主的裙發生觸碰,為與同類型案件中較輕,請求法庭輕判。
裁判官裁決時指,X的庭上證供與警署口供,有部分內容不相同,但因為整件事是由在不同地點發生的4次事件組成,記憶有誤不足為奇。裁判官認為X的證供清晰客觀,誠實可靠,因此接納其證供。相反被告證供就有多處不合理,若被告真的關注衞生,他不捉扶手便很容易失平衡撞到人,與人碰撞便會出現衞生風險,這是自相矛盾,因此不接納其證供。
裁判官續指X在第二次被摸後刻意監察被告,X是清晰看到被告其後的觸碰行為,且被告在沒有得X同意下蓄意觸摸對方,因此裁定罪成。案件編號:WKCC 4963/202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