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體設施炒場不止 禁租期延長至一年
港府下月推4招 打擊效用惹質疑
康體設施的「炒場」情況禁之不絕,港府接連出招打擊下仍難遏炒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繼5月推出多項打擊「炒場」措施後,昨日再宣布下月推出4項新措施,收緊場地的租用人未有在場使用場地、違例轉讓用場等限制及罰則。但體育界人士表示,措施對遏止炒場幫助有限,部分更會影響真正用家訂場,促請港府修例,增加炒場的罰款金額及罰則,以及回復正用作隔離或疫苗注射設施的體育館等場地。署方則表示會留意新措施成效,有需要時會推出更多打擊措施。
現時,市民只要於連續30天內兩次租用體育場地時,未有取場或親身使用設施,便違反設施「不取場/不在場使用」的使用條件,會被暫停預訂收費康體設施資格90天;而在11月1日起新措施下,所有的「不取場/不在場使用」違規紀錄的適用期,將由連續30天調整至連續60天,即兩個月內兩次租用場地,未有取場或親身使用設施,短時間便不能再訂場。
康文署又加重對租用人「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的懲處,租用人若被發現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予他人,便會被暫停預訂收費康體設施資格的期限,由現時的半年增加至一年。
草地足球場 須4人同簽場
至於草地足球場的抽籤申請亦新增訂場要求,「康體通」用戶抽籤申請天然及人造草地足球場時,必須填報共4名用場人士的「康體通」用戶編號,該4人於新措施下在使用足球場前,須一同出席並出示身份證及認可資格證明作查核。
另外,已取消租用的設施時段之重新預訂時間,亦將於11月起提早半小時至上午7時於網上開始,與其他設施同步供市民以先到先得方式預訂。
罰款最高$2000 無助阻嚇
但香港健身Guide調查組主席邱益忠表示,炒賣情況於康文署多次「加辣」後仍未有改善,體育館炒價現時仍維持逾1,000元,有籃球班、羽毛球教練反映無法訂場需「硬食」炒價,指情況源於違規者於現行法例下最高僅罰2,000元,對於炒賣組織年賺過千萬元微不足道,又質疑康文署巡查、執法人手不足,令問題久不能遏。
邱益忠提到,全港僅有103間體育館,平均約7萬人共用一間體育館,落後於土地規劃標準的約5至6.5萬人,疫情前場館已不敷使用,而於新冠肺炎襲港後,部分場館改用作隔離設施、疫苗注射設施,令供應更緊張,炒價更至少升超過原價的10倍,例如數月前荃灣的體育館籃球場索價一小時2,000元,較原價148元貴13倍。
政黨體育政策發言人冼卓嵐表示,只要炒場者在場便沒有「轉讓場地」,促政府加快增加場地供應。議員鄭泳舜則期望當局公布遏止炒場的數據,以讓公眾監察措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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