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自僱氾濫 促列刑事罪保障工友
【本報訊】有工會指近年接獲不少懷疑假自僱工友求助,僱主以「假自僱」聘請員工,涉及不同行業與工種,包括貨車司機、美容師、院舍護理員,甚至有政府外判服務清潔工,有清潔工轉工時竟被前公司追討10萬元的中介服務費,工會要求政府及政府資助服務機構,在招標合約的條款中,加入外判公司必須以僱傭形式招聘外判工,以及將假自僱列為刑事罪行,以保障工友合理權益。
該工會權益委員會主任丘燿誠表示,部分僱主為逃避支付僱員合理權益,借用「假自僱」方式聘請的問題已存在多年,僱主會聲稱僱員是「承包合約」的服務提供者,但「承包合約」所有工作安排及工作工具皆由僱主提供及控制,員工根本是受僱模式工作,但卻不能享有應得的保障。該會發現這種懷疑假自僱的情況,延伸至政府外判公司及政府資助院舍,情況令人憂慮。
政府外判清潔工 轉職遭追討中介費
有個案涉及一名政府外判服務檢測中心清潔工友,在轉職至其他公司做清潔工作時,竟被前公司追討10萬元的中介服務費。原來該間政府服務外判公司,不但要求工友在入職時,簽署「獨立承包商合約」,外判公司更刻意設置電腦鏡頭,要求工友對住鏡頭聲明自己不是僱員,是自僱人士。該工友的合約上,更有一項條款列明,如工友在合約簽訂的一年內,在未得到為該外判公司的介紹下,為其承包對象服務,就需要支付該筆費用,工會認為難以理解及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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