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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女生非法集結 加監8個月

符凱晴因另涉中大「二號橋」案在服刑中。 符凱晴因另涉中大「二號橋」案在服刑中。
符凱晴因另涉中大「二號橋」案在服刑中。
【本報訊】2019年8月25日荃灣一帶有遊行示威,有3男兩女被控在當日參與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等罪,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結果被判罪成。昨日兩名女被告被判囚11個月。其中一人為涉及中文大學「二號橋」案的中大學生符凱晴,她原本就上述案件至少須服刑至2024年12月才獲釋。基於刑期的總體性原則,裁判官判她須就本案加監8個月。至於3名男被告則因懲教署的防疫措施而未能出庭應訊,他們的判刑一同押後至10月19日再作處理。
22歲幼園教師判囚11個月
5名被告為運輸工人何卓軒(24歲)、大學生符凱晴(23歲)、幼稚園教師郭芷晴(22歲)、無業男子張家榮(26歲)及調酒師李㑊橉(29歲)。他們同被控一項法非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非法集結。符凱晴另被控管有一個雷射裝置及一罐噴漆。何卓軒另被控襲擊一名警員。昨日僅符郭兩名女被告接受判刑。裁判官指雖無證據顯示兩人使用磚塊、汽油彈,以至極端暴力,但不能忽視案件正值社會事件此起彼落之時。惟控方公允地認同檢控確有延誤,此可作減刑因素,最終判處兩人各囚11個月。案件編號:WKCC 3717/2021
郭芷晴為幼稚園教師,昨被判囚11個月。郭芷晴為幼稚園教師,昨被判囚11個月。
郭芷晴為幼稚園教師,昨被判囚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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