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帳目 男子判160小時社服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女物業代理,指她涉向一間夾公仔店東主索取及收受共4.1萬元賄款,以替對方在新冠疫情下與業主洽商減租及續租。她另涉非法煽惑該租戶向核數師提供虛假的營運開支資料,及使用5張虛假收據,其男友亦涉竄改其中3張虛假收據,用以掩飾賄賂行為。男被告早前承認偽造帳目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指他於案中角色較為次要,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顯示他有悔意,因此接納該報告建議,判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
同案女友涉收逾4萬元賄款
昨天接受判刑為男被告伍志鴻(56歲),為同案女被告鍾繡文(56歲)之男友。控罪指鍾繡文於2020年7月至10月、身為伯樂聯行物業代理,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該租戶收受3筆共2.1萬元的賄款,及索取另外一筆二萬元的賄款,作為協助該租戶與業主洽商調減每月租金及續訂租約的誘因或報酬;及非法煽惑該租戶不誠實地向其核數師提供招致營運開支的虛假資料時,使用5張看來由一間裝修承辦商發出的收據,而收據顯示有關承辦商向該租戶提供服務而收費。她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本月下旬進行審前覆核。至於伍志鴻則被控竄改上述其中3張虛假收據,而收據被指用以掩飾支付予鍾的賄款。案件編號:KCCC 181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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