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嚇銷售美容療程 職員監兩月
【本報訊】尖沙咀一間美容中心的前美容顧問,在前年11月以協助顧客退款為藉口,威逼及誘使對方購買逾13萬元的美容療程。她早前否認一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受審,昨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監兩個月。
38歲被告胡育慈,被控於2020年11月21至23日,銷售予一名韓姓女子130,844港元的美容療程,透過使用騷擾、威逼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在相當程度上損害或相當可能在相當程度上損害一般消費者就有關產品在選擇及購買方面的自由,並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該女子作出交易決定。裁判官裁決時表示,不接納辯方指被告當時服用精神科藥物,劑量比醫生處方為多,以致她不知自己所作所為的辯解。裁判官指據案發時之錄音紀錄,被告與事主對答如流,並無不妥,因此判被告罪成。
起警示作用 海關歡迎裁決
香港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第二組高級貿易管制主任鄭淑燕於案件判刑後表示,海關歡迎法庭裁決,監禁刑期充分反映案情嚴重性,對業界不良分子作出清晰明確警示。她呼籲消費者對銷售人員提出優惠、退款或回贈等建議要加倍留神,若懷疑應堅決拒絕。案件編號:KCCC 76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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