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梁振英老婆 拖37萬工程費案 捲官非一身蟻
愛生事家庭 醜聞爆不停
前特首梁振英一家猶如「愛生事家庭」,騎騎呢呢、醜聞不斷,其老婆梁唐青儀繼今年6月遭美國運通入稟追討9.3萬元卡數,同月再捲入另一宗民事錢債糾紛!由佢擔任發起人及贊助人嘅非牟利機構「齊惜福」,被指拖欠工程公司逾37萬元工程費尾數,該工程公司分3案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齊惜福」逾21萬元尾數及訟費。3宗案件尋日喺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堂,暫委審裁官紀順治將3案合併處理,並押後至明年2月28日再訊,以待雙方有足夠時間準備陳詞,解釋本案是否涉及「訴因分割」,若屆時審裁官裁定3案源自同一事件,將影響申索金額,變相申索人最多只能追討7.5萬元。
申索人係「意建築師有限公司」(I Architects Limited),被告人「齊惜福」(Food For Good Limited)。據申索人喺申索書上披露,被告人自2021年1月18日起,委託申索人於長沙灣麗閣邨麗薇樓一地舖進行電力、冷氣同裝修工程,3項工程合共收費728,130元。所有工程於同年8月26日完成,但被告人未有支付尾期款項合共372,560.5元。申索人於去年11月至今年2月期間,分3次入稟追討尾數,由於小額錢債審裁處每次只會處理不超過75,000元嘅金錢申索,故申索人現時合共只追討217,220元款項及相關訟費,當中嘅差額則放棄追討。
為地舖進行電力冷氣裝修工程
小額庭尋日就本案作案件管理,被告人早前喺文件冊已提出,認為本案牽涉「訴因分割」,尋日再補充指3宗入稟均與電力供應有關,而供電系統屬「後加項目」,已包含喺牽涉約200萬元金額嘅主合約之內,亦都係主合約列明嘅工作內容之一,而非獨立項目或獨立合約,因此3宗入稟應被視為同一項申索。申索方則指,3宗入稟牽涉3個不同事件、不同日期、不同工程,連工作嘅師傅都唔同,所以要分開計算,但申索方明言唔打算喺區域法院追討,希望留喺小額庭處理本案。裁判官將案押後12周,畀雙方準備書面陳詞同回應,下次提訊時再就該議題聽取口頭補充,法庭或會即日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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