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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炸解放軍營 男子煽惑罪成

陳振銘 陳振銘
陳振銘
【本報訊】被指有自戀型人格及妄想症的青年5年前於網上發文,標題為「不排除製作硝酸甘油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詳細寫出製造炸藥的器具、材料、分量及方法。警方翌年將他拘捕,及後控告他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他上星期三(21日)起在區域法院受審,暫委法官鄭紀航昨日裁決,裁定被告罪成,下令將被告還押至10月14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同時控方亦會就硝酸甘油威力索取專家報告,以作量刑參考。
官指被告砌詞狡辯
27歲被告陳振銘、案發時報稱學生,他被控於2017年11月1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製造爆炸品,即硝酸甘油。法官裁決指,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稱心情不佳而發文,而「轟炸解放軍軍營」是遊戲情節;之後多次改變說法,一時說在網吧玩過該遊戲,一時又說沒玩過,後又改稱貼文是他開發的遊戲的廣告,說法反覆。到出庭作供時,被告則聲稱案發時投稿受拒,感到不公和傷心,因而發布譁眾取寵的貼文想引人注意。法官指他整體說話頭頭是道、條理分明,反口情況似因說謊引起,多於思緒混亂所致。他辯稱透過譁眾取寵去引人注意,更加是強詞奪理、砌詞狡辯。
另外,辯方在審訊初期一度呈堂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有自戀型人格及妄想症,惟辯方沒有傳召專家作供。法官指被告的確屬自我膨脹,但看不出他精神或心智異常,亦不影響犯罪意圖。案件編號:DCCC 58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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