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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則鳴:操守指引豈可取代宣誓

特首李家超在敬師日慶典暨表揚狀頒獎禮上宣布,教育局正制訂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具體說明教師須具備的專業操守及應有的個人行為規範,提醒教師時刻注意謹言慎行,守法守規,樹立良好榜樣。教育局局長蔡若蓮亦稱,有關指引正在整理中,計劃今年內公布。對此,筆者表示歡迎,但認為教師專業操守指引不應取代教師必須宣誓效忠《憲法》和《基本法》及忠誠為特區政府服務。宣誓效忠是綱,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是目,綱舉才能目張,而不是本末倒置,以目代綱,忘卻了為何而教?要教出甚麼成果?
更重要的是,教師是學生最直接學習和模仿的對象。《師說》精闢論述教師的高尚在於傳道、授業、解惑,試想教師反共反中,他們的學生會愛國嗎?教師帶頭煽動組織暴亂,他(她)的學生會奉公守法嗎?因此,政府若不要求全港在職教師宣誓,對此採取綏靖主義的折衷妥協退縮,那末,香港教師的國家觀念和愛國意識,也不會好到哪裏去了。
特區政府要求全港18萬公務員宣誓,最終有逾百人拒絕宣誓而離職,這是十分好的政治效果。可見,絕大多數公務員表明政治立場及態度,宣誓承諾任內效忠《憲法》和《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政府。儘管忠誠度各有前因,但明確了基本的政治立場和自我要求,市民也以此為監察公務員的標準。不願意效忠者也不勉強,因為勉強不會有幸福,何必自欺欺人?個人心情也不舒暢,生活和工作也不愉快。法治社會,來去自由,不亦樂乎!同理,作為高級知識分子的教師,為何享用政府公帑出糧,而不與18萬公務員睇齊?有甚麼難處呢?教師宣誓也是作為學生的榜樣吧。
看來,本屆政府仍未吸取《阿房宮賦》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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