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網課參與詐騙 17歲仔判勞教
【本報訊】新冠疫情令學校停止面授課,有學生在家網課期間受詐騙集團教唆參與行騙。今年初有市民舉報稱借貸時,被人騙取保證金,警方拘捕一名17歲中四男生,指他騙取7名事主近20萬元。該學生早前承認6項欺詐罪及一項企圖欺詐罪,昨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引述學校老師的求情信,內容是被告在家網課,導致生活無規律,才鑄成今日的錯。裁判官指若所言屬實,希望有關當局能夠正視網課問題。
扮律師助理與事主見面
本案被告為17歲學生黃澤曦。案情透露,今年2月至3月期間,7名事主先後接獲聲稱是銀行職員的來電,被推銷低息貸款,借貸額由15萬至80多萬元不等,而貸款申請由一間律師行代辦。但是騙徒訛稱為了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律師行會預先存入一筆保證金到事主們的帳戶,待申請辦妥後歸還。過程中被告假扮為律師助理與事主們見面,要求他們簽署偽造的法律文件,以及償還保證金。惟其中6名事主在交回保證金後,才發現先前用支票存進戶口的款項,因彈票根本從無存入,銀行亦確認不曾提供相關借貸服務。被告在企圖欺騙最後一名事主時,被警方當場拘捕。
裁判官昨判刑時指出,被告受人指示,背後有犯罪集團,但是如果沒有被告參與,行騙不可能會成功。案件編號:STCC 46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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