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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跳樓亡 縮沙兒協同自殺囚5年半

被告劉嘉維(中)被救回後,蒙頭帶署調查。 被告劉嘉維(中)被救回後,蒙頭帶署調查。
被告劉嘉維(中)被救回後,蒙頭帶署調查。
求情信無提失至親哀痛 官:感到心寒
夫婦因替嗜賭兒子還債以致財困賣樓,一家3口決定於去年農曆年廿九集體自殺,惟兒子在父母從所住大廈天台跳樓後卻「縮沙」拒跳。這名任職司機的兒子昨天在高院確認承認兩項協同自殺罪,被原訟庭法官陳仲衡判監5年半。法官指被告一直知道父母自殺決定且陪伴左右,卻從無出手阻止;而且被告的求情信除表明希望輕判外,全沒提及對失去父母的哀痛及悲傷。法官直指對此感到心寒。
揮霍嗜賭 雙親散盡家財助還債
本案被告劉嘉維(43歲)被控於2021年2月10日,在香港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其父親劉紹斌(73歲)及母親許趣芳(66歲)自殺。案情指被告與父母同住,案發前一天被告向公司女同事發訊息,稱會與家人自殺。女同事報警後警方向被告及其父母查詢,他們均否認會自殺。及後他們的親友再收到自殺訊息,陸續報警求助。至案發當日凌晨,被告於元朗安興街好彩洋樓住所天台致電朋友,表示父母已跳樓,但他因害怕不敢跳。朋友於是報警,消防員及救護人員接報到場後,當場證實被告父親死亡,母親送院後亦證實死亡。
被告及後向警方表示,自案發前9年前起,他因揮霍及嗜賭而欠債超過180萬元,令父母要出售自住物業協助他還債,母親亦為幫被告還債而向外借貸。去年初有債主上門追數,他向父母透露想自殺。而父母分別患有心臟病及膝蓋疾病,擔心日後受長期病患折磨,母親就建議全家一同自殺。
父躍下前遺言:好好生活落去
最終3人選擇跳樓,被告在陪伴父母整天,及吃過最後晚餐,才於凌晨到天台。被告稱母親先從天台躍下,父親跳下前卻對他說:「我哋兩個跳落去就得㗎啦,你好好地留番喺度,你嘅壓力會細咗好多,你好好生活落去。」於是被告就放棄自殺。
法官判刑時指,死者過往並無自殺傾向且沒有抑鬱等徵狀,只因替被告還債致經濟緊絀,從而感絕望生出自殺念頭。諷刺的是父親的遺言,最後反而救了被告一命。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昨表示,被告對於無出席父母喪禮而感到難過,出獄後會立刻到父母墓前憑弔。法官就指對被告全無在求情信內表達對父母離世哀傷,感到驚訝和心寒,但表明不會以此作為加刑因素。考慮到被告無案底及認罪後,法官最終決定判被告入獄5年6個月。案件編號:HCCC 30/2022
被告父親劉紹斌當場被證實死亡,其屍體在被送走前由帳篷遮蓋。被告父親劉紹斌當場被證實死亡,其屍體在被送走前由帳篷遮蓋。
被告父親劉紹斌當場被證實死亡,其屍體在被送走前由帳篷遮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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