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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貼文煽動暴力 國安處拘兩人

【本報訊】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在昨日下午於葵青及深水埗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兩名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據悉,被捕兩人分別姓蔡(29歲)及姓徐(18歲),均報稱無業。
警方調查顯示,兩名被捕人分別涉嫌多次於社交平台,發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的惡感及敵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意圖貼文,據了解,內容包括「光時」等字眼。
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他們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兩名被捕人已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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