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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進入法院大樓安排 獲豁免人士涵蓋至陪審員

本周五起市民進入法院大樓需遵守最新的疫苗通行證要求。 本周五起市民進入法院大樓需遵守最新的疫苗通行證要求。
本周五起市民進入法院大樓需遵守最新的疫苗通行證要求。
【本報訊】因應港府本月較早前公布「疫苗通行證」的適用年齡將降低至涵蓋5至11歲兒童,以及調整適用於12歲或以上人士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司法機構昨日公布由本周五(30日)起,所有5歲或以上人士如欲進入法院大樓,須符合最新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除非他們本人或他們的監護人、照顧者或受其照顧的人士為法庭程序與訟各方或證人。
司法機構亦會把事先獲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出席聆訊的獲豁免人士(現時只限於法律代表),涵蓋至聆訊尚未審結的陪審員。司法機構解釋是考慮到在某些情況下,個別陪審員必須繼續出席聆訊,才可確保正進行的聆訊得以繼續和適時完成。
法官陪審團等須每天快測
司法機構強調更新進入法院大樓的安排,旨在平衡保障公共衞生和確保享有司法公正的權利,讓司法機構能夠在情況許可下,繼續安全地維持各級法院的正常運作。
現行要求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司法機構支援員工,以及出席涉及陪審團的法庭程序的陪審員、法律團隊和檢控人員每天須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安排將會繼續,以保障公眾健康。
司法機構會繼續使用由港府開發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在法院大樓的入口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該流動應用程式會掃描相關二維碼,並保存紀錄31天。法庭使用者到訪法院大樓處理法庭事務時,請預留時間接受查核。如有查詢,法庭使用者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司法機構熱線2869 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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