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加保險被高院頒令清盤
【本報訊】本地商業汽車保險龍頭「泰加保險」今年初宣布拒絕承接的士保險新單,涉違規及管治缺失,被保險業監管局接管及調查。被接管後的泰加於今年7月中入稟高院,自行作出清盤呈請。案件昨於高院原訟庭提訊,法官陳靜芬正式對泰加保險頒下清盤令,並將先前被保監局委任的兩名經理,委任成為泰加的清盤人。
保監局:現存保單不受影響
獲委任的兩名清盤人黎嘉恩及甘仲恒,來自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他們於今年1月7日獲保監局委任為泰加保險之經理,全面接管泰加的事務、業務及財產。今次的清盤呈請亦是由他們提出。在他們成為清盤人後,其經理的委任亦告終止。
保監局表示,所有泰加現存保單將不會受清盤令影響,保單持有人可繼續如常向泰加索償,香港汽車保險局和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將根據其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分別繼續處理汽車第三者保單及僱員補償保的索償。
就泰加現有餘下保單的有效索償,將由清盤人在法律許可下處理。據清盤人評估,由泰加存放、以保監局名義託管的2.5億元法定存款,加上泰加預期可兌現的資產,將足以支付該等保險索償。案件編號:HCCW 24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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