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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三罷日集結堵路 兩女還押待索報告

案發當日旺角一帶有多人參與非法集結。 案發當日旺角一帶有多人參與非法集結。
案發當日旺角一帶有多人參與非法集結。
【本報訊】2019年11月11日,有人在旺角及大角咀一帶示威,事隔近兩年半,有兩女一男被控非法集結。其中一名男被告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刑毀交通燈,被判監8個月及須賠償逾2.8萬元。涉案兩名女被告則於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把案件押後至10月14日判刑,以待為兩人索取背景報告,期間兩人須還押。
昨認罪的兩名女被告依次為陳雯欣(23歲、設計師)及吳卓賢(24歲、侍應),他們共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1日,在九龍亞皆老街、塘尾道及詩歌舞街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等行為。
錯陪男友參與 冀予輕判
兩人承認的案情指當日有示威者響應「大三罷」,在旺角及大角咀一帶聚集並堵路。期間有人以物件擊碎交通燈,並有人以傘作掩護,呈堂片段清晰顯示兩人均出現在案發地點,她們及後被警員截停拘捕,在警誡下保持沉默。陳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認罪是她最大求情因素,庭上呈遞的求情信顯示她受親友支持,亦是一個負責的人。辯方批評控方存在延誤檢控,對陳構成心理壓力,令她生活和工作受影響,冀法庭輕判。吳的代表律師則指,吳已深感後悔,當日出現於案發地點是因為擔心男友安全,她曾勸男友離開但遭拒絕,於是錯誤地決定留下陪伴男友,冀法庭考慮吳的角色及並非預謀參與是次非法集結,予以輕判。案件編號:KCCC 105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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