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同盟兩人潛逃 7000萬眾籌准充公
部分款項提取私用 買保險找卡數
高院原訟庭於昨日作出頒令,把約7,000萬元懷疑涉及反修例示威的網上眾籌平台「星火同盟」的懷疑犯罪得益充公。警方指由於兩名懷疑涉案的人士已經潛逃,情況已符合法例對申請充公令的要求,故在案件審訊未有結果前已提出申請,最終申請亦獲法庭批准。
警方在法庭頒布充公令後舉行發布會,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鄒祥有警司表示,「星火同盟」於2019年6月反修例示威後,以支持示威者的名義於網上社交平台募捐,在6月至11月籌得逾8,000萬元,款項被存入私人公司帳戶。但警方發現有部分款項被人用作私人用途,亦有部分款項被提走,與聲稱用作支援示威者的用途不符,涉事者可能已觸犯盜竊或欺詐罪。據了解,8,000多萬元捐款當中的870萬元被轉往該4人的私人公司戶口,當中約100萬元用於購買私人保險及清還私人卡數。另外有340萬元則被提取及轉往不知名戶口及用途。
另兩疑犯分別被起訴受查
鄒警司指警方遂於2019年11月採取拘捕行動,以處理犯罪得益罪拘捕4名懷疑涉案人士。他們當中有一人已被落案起訴,一人仍在調查中,餘下兩人則分別在前年10月和去年3月潛逃離開香港。警方遂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8條,向原訟庭申請將涉及兩名已潛逃人士的7,000萬元充公。法官昨接受有關申請符合法例要求,頒出充公令。鄒指警方尊重及歡迎法庭裁決,並呼籲市民透過任何渠道捐款時,應留意籌款人或組織的背景及善款用途,以免被不法之徒利用。
資料顯示,昨天高院有一宗充公令的案件閉門審理,兩名涉案人士分別名黃武雄及吳廷佳(俱為譯音),兩人均沒有律師代表。警方證實此案即為發布會提及的「星火同盟」案。不過鄒警司表示,由於法律程序及調查工作仍在進行,故不能披露案件更多詳情,而法庭的頒令理據亦無法公開;此外警方亦不能透露是否有調查其他類似的案件。他指就一般而言,如果沒有犯罪的意圖,向慈善團體捐款並不會招致法律責任。案件編號:HCCP 42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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