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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濫用假免針紙 妨害公共衞生

在本月初,警方拘捕元朗一名女西醫,涉嫌向客人濫發7,000張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俗稱「免針紙」),以每張「免針紙」索價500元計,涉款約350萬元。近日,警方再在油麻地一間私家診所「放蛇」,以涉嫌「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名,拘捕涉嫌向客人濫發「免針紙」的一名男西醫和3名護士,並檢獲76萬元現金,相信是案中的犯罪得益。
涉案醫生涉嫌發出虛假「免針紙」牟取暴利!據警方調查顯示,涉案診所涉嫌以每張約4,000元至5,000元簽發「免針紙」,估計3個月最少簽發2,000張,涉款達千萬元。涉事診所單日已簽發193張「免針紙」,探員隨後將涉案醫生押返其位於將軍澳的寓所搜查,搜獲約110萬元現金,懷疑與案有關,檢走助查。
「疫苗通行證」是重要的防疫抗疫措施,目的是鼓勵更多人接種疫苗,同時讓香港市民安全恢復正常日常生活。由2022年2月24日開始,所有適用人士進入或身處指明處所,包括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需接種疫苗,除非他是獲豁免人士。疫苗接種要求亦適用於學校、大學、政府及公營機構辦公室、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的室內場所、公營醫院、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等。
製造虛假文書或行使虛假文書是嚴重罪行,發放的人、行使的人、串謀的人同樣負有相同刑責。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任何人製造虛假文書,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則該名首述的人即犯偽造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4年。
專業失德 必須嚴懲
另外,按照《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任何人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4年。
「免針紙」的原意是為了讓醫學上不適合接種疫苗的市民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市民應遵守防疫政策,配合有關措施,在整體疫情管控之下,令政府可以更有效平衡疫情風險和經濟活動有正面幫助。根據研究顯示,接種疫苗後確實可有效預防感染,減低感染後重症、住院及死亡風險;筆者呼籲符合接種資格的市民應盡速接種疫苗,切勿以身試法,濫用虛假「免針紙」,妨害公共衞生,害人害己。
濫用虛假「免針紙」事件,只是冰山一角,究竟還有多少宗?本港正處於防疫抗疫的關鍵時刻,社會絕對不容許任何醫務人員涉嫌專業失德,售賣虛假「免針紙」牟取暴利,危害香港的公共衞生,必須予以「釘牌」及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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