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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襲警圖搶槍囚7年 刑期上訴獲批

案發當日有黑衣人飛踢防暴警員。 案發當日有黑衣人飛踢防暴警員。
案發當日有黑衣人飛踢防暴警員。
【本報訊】2019年10月旺角發生黑衣人凌空飛踢防暴警事件,一名地盤工人在警員被踢倒後上前襲擊警員,他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但否認企圖搶警員的霰彈槍,經審訊後被判企圖搶劫罪成。區院法官謝沈智慧於去年判他入獄7年,達區院的判刑上限。地盤工不服企圖搶劫罪的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昨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批出上訴許可,並會在日內頒發裁決理由。
原審未清楚交代裁決理由
申請人謝信誠(31歲)承認於2019年10月13日,在旺角彌敦道參與非法集結,並在雅蘭中心外襲擊警員X,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搶去X的霰彈槍。他原本就企圖搶劫罪的定罪及刑罰均申請上訴許可,但昨天決定取消定罪上訴申請,只就刑罰提出上訴許可。
申請人一方主要爭議原審法官判刑過重。律政司一方回應則指,原審法官判刑時,考慮到被告與一名叫甘維邦的人士共同搶劫警槍,甘當時持有伸縮棍作武器,因此依從有關持械槍劫的案例判監7年。
彭偉昌法官指出,原審法官並未有在判刑理由書中清楚交代被告與另一人一同攻擊警員,是否適用於共同犯罪原則,因此決定就本案批出上訴許可,屆時上訴庭將開庭理順原審法官的判刑思路。案件編號:CACC 250/2021
被告謝信誠(左)被指襲擊防暴警員。被告謝信誠(左)被指襲擊防暴警員。
被告謝信誠(左)被指襲擊防暴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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