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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城大生校內犯聚 每人判罰7000元

被票控的被告包括時任學生會會長劉浚傑(前)、副會長陳文軒(中)及成員何明華(後)。 被票控的被告包括時任學生會會長劉浚傑(前)、副會長陳文軒(中)及成員何明華(後)。
被票控的被告包括時任學生會會長劉浚傑(前)、副會長陳文軒(中)及成員何明華(後)。
【本報訊】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於今年2月,無視校方勸喻,就遷出會址一事在校內舉行「告別禮」,吸引近約100名學生參加。最終包括時任會長等10男4女的學生會成員同被控參與進行受禁多戶聚集罪。14名被告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崔美霞直斥各人無視防疫法例及責任,嚴重影響公共衞生安全,最終判處各人均罰款7,000元。
無視保安員勸喻
14名被告劉浚傑、陳文軒、何卓朗、鄭子傑、喬曦朗、陳沛瑜、雷璧僥、何明華 、張晉熙、林璟航、陳凱藝、張彥焅、戴曉桐及呂瑞琪,同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禁止聚集)》附屬法例第599G章。首3名被告分別為當時的城大學生會會長及副會長。
案情指,2022年2月14日下午3時,城大學生會帶領逾100名學生在校園內聚集,有人負責分派衣服及邀請參加者簽名,作為會長的劉浚傑與兩名副會長,即陳文軒及何卓朗則一同演講。人群及後轉移到校園內不同地方聚集,直至約4時半才解散。事後14名被告在楊建文學術樓3樓大堂的民主牆前,一字排開拍照紀念。聚集期間,助理校園管理經理及數名保安員一直在旁,並提醒聚集人群可能違反相關防疫規例。案件編號:KCS 23506-235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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