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確診呃病假 25歲文員囚兩周
辯稱貪玩闖禍 官:須判阻嚇性刑罰
女文員涉嫌為了騙取病假,將他人的快速測試陽性結果上載到快測呈報平台。當獲衞生署抽查覆檢並發現她無確診時,她又出招否認自己曾將資料上載到該平台,惟最終被捕並稱「我一時貪玩想試吓個系統」。她因而被控兩項提供虛假資料罪,並於昨首次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她承認所有控罪,被判即時入獄14天。裁判官施祖堯表明要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以防止其他市民有樣學樣。
25歲被告李穎怡,報稱文員。沒有律師代表的她自行求情指,虛報確診只是想騙取病假,但其公司只會給予無薪病假,因此不涉及金錢利益。覆檢陰性後,她又怕會被送去方艙醫院,才會訛稱自己從沒呈報任何資料到該平台。裁判官則指出,本案兩項控罪均十分容易干犯,但難以洞察,容易令系統崩潰。
或令醫療系統壓力增
另外,被告上載陽性結果到平台要經過多重步驟,又要簽署聲明等,顯示她非一時衝動,而是有計劃犯罪。裁判官指被告的行為可能會令醫療系統壓力大增,須判監禁式刑罰,故最終決定判囚14天。
女被告被控一項「明知而向衞生主任提供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及一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提供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罪。
控罪指她於2022年3月28日向衞生主任提供一張不屬於她的新冠病毒快測陽性結果照片,以及在同年4月2日向衞生署個案追蹤辦公室職員聲稱自己從未申報過曾經獲得新冠病毒快測陽性結果。
案情指,被告在3月28日上載他人快測陽性的照片和自己的身份證到呈報平台,然後被抽中進行核酸檢測以覆核結果。核酸結果顯示為陰性,被告及後以電郵及電話方式向衞生署表示自己從沒上載資料到呈報平台,並拒絕進行第二次核酸覆檢。衞生署將個案轉交警方,被告最終被捕,警誡下被告承認「我一時貪玩想試吓個系統」,並承認曾虛報陽性結果。案件編號:WKCC 339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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