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斃兩親戚判終身監禁 前女保鏢涉賄懲教主任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一名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服刑的終身監禁囚犯詹心桀(48歲),她涉嫌向一名管理其囚倉的懲教署高級懲教主任,提供一筆30萬元的賄款,被控一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8(1)條,明日會被帶往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翻查資料,詹心桀曾任保鏢,疑因外祖母遺產分配問題與親戚生嫌隙,在2018年與親戚午膳商討問題後,於鰂魚涌公園突然掏出手槍連開4槍,擊斃二姨和四舅父,三姨及二舅父亦遭槍傷。她於2021年7月15日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
提供30萬元助留小欖服刑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1年11月6日,與懲教署進行事務往來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上述高級懲教主任提供30萬元。廉署調查發現在案發前,被告於兩節單獨輔導時向該高級懲教主任表示,認為及希望對方可以協助她留在小欖,讓她服刑數年後便可獲釋。
案發時,被告在小欖服刑,以接受精神狀況評估。懲教署人員,包括一名管理被告囚倉的高級懲教主任,會在被告的護理紀錄記錄其行為表現,有關紀錄可用以評估被告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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