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案轟動 警設專組加快虐兒檢控
【本報訊】由本報率先揭發的「童樂居」事件震驚全港,虐兒案備受關注,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昨舉行公開會議,討論警方對保護及支援易受傷害證人及性暴力受害人措施。警方指自「童樂居」事件後,今年推出兩項措施,包括與律政司合作,成立「易受傷害證人及保護兒童專責小組」,就嚴重虐兒個案加快調查及檢控;另成立警方「易受傷害證人支援隊」,向易受傷害證人進行錄影會面。
成立支援隊加強保護證人
警方指推出的兩項新措施,其一是與律政司合作成立專責小組,檢控官會在案件調查初期,與警方一起整理證據,提供法律意見,最好的例子便是「童樂居」事件,專責小組要整理大量文件及翻查6萬小時錄影片段,最終用5個月檢閱所有資料及起訴34人,形容是「高效」。
首8月投訴警 多數涉失職
其二是警方成立支援隊,目前有170名警員加入,可與易受傷害證人錄影會面。被問到人手是否足夠時,警方指去年有1,232宗虐兒案,按現時人數計算,即每名警員需作8至10次錄影會面,正積極招募更多人手。
此外,投訴警察課向監警會匯報今年首8個月的投訴數字,其中須匯報投訴有763宗,較去年同期的935宗,下跌18.4%。其中疏忽職守佔54.9%(419宗),行為不當或態度欠佳佔36.8%(281宗),粗言穢語有1.8%(14宗);至於較嚴重指控,以毆打佔最多,有38宗,佔整體5%。而因應反修例事件而衍生的須匯報投訴維持618宗,截至今年8月底,近92%投訴的調查結果已提交監警會並獲得通過。有32名警務人員被訓喻,包括警員、警長及督察等,兩人被口頭警告,另外有3隊人員亦曾被訓喻。
至於有記者於2019年在旺角採訪期間,背囊被警員以海綿彈擊中,投訴警察課裁定投訴「無法證實」。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表示,根據機制,投訴人可在30日內要求覆核,所以不評論案件內容,又指了解過涉事警員被上級訓斥的內容,跟該記者所作投訴並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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