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以下來港免針 被指對本地童不公
防護中心:外國5至11歲難獲接種
本港疫苗通行證措施愈收愈緊,但對本地及境外來客的安排持續「雙重標準」。月底起,本港5歲小童須接種一針疫苗才可進入餐廳、圖書館等地,但政府自昨日起修訂的「臨時疫苗通行證」安排,聲稱所有來港人士均須接種至少兩劑疫苗才適用「臨時疫苗通行證」,但12歲以下小童仍獲豁免,引起對本地小童不公平的批評。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解釋,由於外國5歲至11歲的兒童不容易獲得疫苗接種,故現階段作出豁免、容許在未打針下獲發通行證。
港府日前表示,考慮到本港以外地區已廣泛接種新冠疫苗,加上本港「疫苗通行證」要求將進一步加強,由昨日凌晨零時起,抵港人士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的疫苗接種要求將會劃一處理,包括12歲或以上人士須已完成疫苗接種,即兩劑疫苗才符合要求以獲發通行證,至於曾確診新冠的康復人士,則須已接種一劑疫苗,方可獲視為已完成接種。因健康原因不適合接種者,須有醫生證明書等。不過,當局亦指,「臨時疫苗通行證」的打針要求不包括其他地區的12歲以下小童。
港童無打兩針 限制出行
然而,政府已才宣布下調本地疫苗通行證涵蓋年齡,本港5歲或以上的兒童須在本月底前接種首劑疫苗,並在11月30日前接種兩劑疫苗,才可進入指定場所,對內及對外的做法明顯有偏差。歐家榮解釋主要考慮外國5歲至11歲的兒童不容易獲得疫苗接種。
政府發言人日前亦指,「臨時疫苗通行證」旨在為抵港人士提供過渡期,讓他們在抵港後接種疫苗以滿足「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並便利短暫停留香港的人士進入有關適用場所,又呼籲合資格的抵港人士,如有意在香港停留較長時間,便應在抵港後盡早按「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打針,以在「臨時疫苗通行證」失效後可繼續進入適用場所。
另外,食環署及警方持續聯合執法,本月13日至15日,食環署連同警方在各區巡查73間酒吧或酒館及1,863間餐飲場所,向3名場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本月16日至17日凌晨,兩部門繼續聯合行動,巡查了38間酒吧酒館及521間餐飲處所,當中,有5間酒吧酒館的負責人及6間餐飲處所的負責人涉違規,被展開檢控;57名顧客則遭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發言人提醒有關人士必須嚴格遵從防疫規例及「疫苗通行證」安排,包括「疫苗通行證」中「紅碼」及「黃碼」的規定,及參與宴會活動的餐飲處所顧客須遵從快速抗原測試的要求。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