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假冚賭妨礙司法 3警囚14至16月

趙廣林被判監14個月。 趙廣林被判監14個月。
趙廣林被判監14個月。
【本報訊】警方4年前派臥底滲入三合會,期間卻撞破反黑警員涉嫌與三合會合作安排「假掃蕩」非法賭場。臥底更曾應涉案的反黑警員邀約到荃灣警署內商討「戲台」布置,警員不但考慮到擺放現場物件要「像樣」,更特別叮囑被捕者「唔要南亞裔,唔要唔夠秤,唔要通緝」等。4名反黑組男警員因此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審訊後其中3人於上月在區院被裁定罪成。罪成3人至昨日分別被判囚14至16個月。暫委法官勞潔儀指涉案掃蕩事件幸未成功,但被告安排假賭徒的操控行為,無疑對法治造成衝擊,他們的行為亦削弱市民對警隊的信心,並影響警隊聲譽,警員犯罪較市民嚴重。
賭場負責人早前判囚8個月
本案受審的4名被告依次為趙廣林(55歲)、賴福康(51歲)、傅裕文(38歲)及張子健(28歲),他們被控於2018年5月2日至7月10日,在香港連同王偉軍(菜仔)及一名稱為「Eddy」的人士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首3名被告被裁定罪成,張子健則脫罪。昨日趙被判囚14個月,餘下兩人則同被判囚16個月。另本案尚有一名被告、賭場負責人陳少寶(39歲),早前已認罪被判囚8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背景涉及的是賭博條例下管理賭場相關的罪行,一般刑罰為數月監禁,而本案涉及的賭場只有3台釣魚機,規模不算大。而從各被告呈交的求情文件中,被告需與三合會建立溝通渠道以收集情報,本案亦必然涉及有關情況,法官相信他們乃一時鹵莽及一念之差,而超越了界線。法官考慮到趙因案失去工作逾卅年所得的長俸,認為已對他是一大懲罰,故額外酌情減刑,最終判趙入獄14個月,其餘兩人則入獄16個月。案件編號:DCCC 917/2019
賴福康被判入獄16個月。賴福康被判入獄16個月。
賴福康被判入獄16個月。
傅裕文亦被判囚16個月。傅裕文亦被判囚16個月。
傅裕文亦被判囚16個月。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