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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 再多21被告轉區院受審

黃潔瑩 黃潔瑩
黃潔瑩
【本報訊】本報早前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的多名職員涉嫌虐待嬰幼兒案,至今共34名女職員被起訴及提堂。繼早前有3人被轉介區域法院受審,控方昨天再在九龍城裁法院申請將21人轉介區院加控194項控罪,她們將於10月6日在區域法院答辯。另外有4名被告則會留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此外,昨天有一名被告認罪,裁判官決定將她還押至本月30日判刑。
一人認罪還押 9‧30判刑
認罪被告傅悅朗(25歲)昨承認8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她於2021年11月29日至30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1歲男童K、AK、AL、AM及另外4名身份不詳的兒童。案情指被告於控罪所列兩天,為阻8名孩童從嬰兒床上站起,而拳打、掌摑、拉扯他們,或直接將他們推跌。
至於21名將轉介區院的被告,就包括趙詠茜、黃潔瑩、卓凱欣、莊嘉宜、李晓儀、趙運紅、鄧月媛、李慧心、鄭淑貞、梁曉彤、梁善儀、關佩華、陳信興、楊淑儀、伍家穎、郭愛萍、鄧美欣、周靈芝、馮凱琍、陳綺雯及盧敏兒(23至59歲)。她們將被分8宗案到區院答辯。其中趙詠茜一人就面對54項控罪。
另外,同案另4名被告李慧雯、謝綉蔚、周翠英及劉露琪(24歲至45歲)就於昨日答辯,4人均否認控罪,她們將留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其中李的案件會在11月8日開審。謝的案件在11月10日開審。劉的案件則排期到12月20日開審。周則擬改聘私人律師,押後至10月7日作審前覆核。案件編號:KCCC 3713,3736/2021、
KCCC 88,141,285,350,422,597,
1497,1883,1884,1886,1887/2022
周翠英周翠英
周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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