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龍七公:逼針毫無底線 疫情繼續蔓延

近年來,每逢佳節過去,筆者都另有一番感受。新冠疫情持續近3年,港人是否記得起,上一次能與親友歡度佳節,已是何年何月呢?每逢佳節倍思親,今年中秋,本港依舊一片愁雲慘霧,市民人人低頭思故鄉,根本無暇舉頭望明月;看不見月光,更看不到復常的曙光,不禁讓人感嘆,港府抗疫「亂作為」,倒不如「無為」;甚至有人譏諷︰「港府堅持不躺平,市民等到眼擎擎!」
因時制宜 主動求變
別誤會,筆者絕不贊成港府「躺平」,也認同抗疫關乎民眾安全,應該堅持到底!不過,凡政策都必須因時制宜,即便是抗疫政策,也絕不例外。縱觀中國歷史,不懂得因時制宜,不主動求變,往往是朝代由盛轉衰的開始;所謂「此一時彼一時」,過往行之有效,也不代表如今適用,何況港府的抗疫政策從不見效,確診數字、死亡人數節節上升,新一屆政府上任後,仍舊冥頑不靈,難道要香港全盤皆輸,才主動求變嗎?
港府須改變的抗疫政策太多,但最該改變的,當數「疫苗通行證」!別弄錯,筆者並非反對市民打針,然而鼓勵市民打針,跟強迫市民打針,是截然不同的事,可憐有人至今仍傻傻分不清!倘若疫苗能徹底防止感染還好說,但事實一再證明,無論是接種3針還是5針,一樣會受感染,一樣有可能病死;關鍵是,假如已接種與未接種的市民,同樣有機會受感染,何以未接種者要遭受差別對待呢?未打針的海外港人,甚至是有家歸不得!
筆者想問,究竟是未接種但健康的市民,抑或是已接種但受感染的市民,較容易危害他人健康呢?答案顯然是後者。那麼在現行法規下,何者較大機會傳播病毒呢?答案也是後者!畢竟前者連餐館、商場也進不去;後者假如未被發現已感染,基本上去哪裏都暢通無阻!
誠然,接種疫苗也是有好處的,或許能有效減低患者死亡率、減輕症狀、降低出現併發症的機率等,甚至可藉此紓緩醫療系統壓力,因此鼓勵市民打針是合理的;然而已接種者一樣有機會受感染,受感染後一樣會傳播病毒,一樣會危害他人,尤其從接種率愈來愈高,新增確診宗數依舊破萬來說,似乎逼針意義已不復存在!筆者並非質疑疫苗效用,但無論是未打疫苗導致病情加重,抑或已接種疫苗後出現副作用,後果均由當事人自行承受,政府又有何正當理由替當事人作出選擇呢?尤其是愈來愈多實例表明,疫苗副作用絕不止於傳單所述。
可悲的是,港府未有考慮撤銷疫苗通行證,反而把逼針「魔爪」伸向兒童。稚子何辜,倘若有兒童因為打針出現嚴重副作用,諸如影響發育之類,是否該由港府承擔責任,照顧其一生呢?抑或最終還是由家長及當事人自行承擔呢?總不能說,決定權在港府之手,惡果卻由當事人自行承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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