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混帳一籮籮 審查員料4度延任
搜證已完成 正分析資料作結論
因應調查壹傳媒有限公司(壹傳媒)事務的審查員陳錦榮昨日表示,相關調查的搜集資料工作經已完成,現正進行分析及作結論,分析工作不需交由其他執法部門跟進。陳表示,由於未有具體結論,暫未向財政司司長交代,但調查過程中,有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討論一些準則或透過辦公室聯絡相關人士,現不便透露審查是否遇到困難。他已是三度延任的壹傳媒審查員,任期將在10月27日屆滿,他表示由於調查工作仍未完成,有一半機會繼續延任。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841(2)及(3)條賦予的權力,政府在2021年7月28日,委任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的事務,並於6個月內向財政司司長提交最終報告。由於當時審查員的調查工作尚未完成,當局三度將其任期延長,至2022年10月27日。
服刑黎智英仍官司纏身 多案待審
現時在獄中服刑的壹傳媒黎智英(74歲),仍然官司纏身。他因組織及參與2019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及2020年6月4日的非法遊行或集結三案,先後被判刑,共判囚20個月。黎就首兩宗非法遊行及6‧4集結案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定罪及減刑。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就8‧18案,高院上訴庭已排期在11月28日上午處理上訴許可申請,同案另外7名被告,包括獲准緩刑的李柱銘和何俊仁,亦分別提出上訴。由於上訴申請人眾多,預計聆訊需時3天。
此外,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60歲),二人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二人連同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及其他人,於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19日,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在非按訂立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價值5.16億元的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地段;而黎再獨自面對多一項欺詐罪,指他連同其他人,於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樣隱瞞非按訂立的提案計劃書及租契的情況下,使用涉案地段。案件早前已在區院審結,法庭將案押後至10月25日裁決。
黎智英並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他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煽動物品等多罪;黎另單獨被控兩項涉及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由於6名高層早前表示擬認罪,而黎3間公司則不認罪,故將會分開在高院處理,黎的案件已定於12月1日開審,該案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香港《蘋果日報》已於2021年6月24日停刊;而壹傳媒有限公司則在2021年12月15日被法庭頒令清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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