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總外暴動 9男女囚3年半
【本報訊】2019年9月29日有示威者在銅鑼灣發起遊行,隨後更包圍金鐘政府總部,有人掟汽油彈和雜物,警方以水炮車和催淚彈驅趕,拘捕大批人士。其中11名被控暴動罪的男女在區院受審後被判罪成,於昨日判刑。法官姚勳智指當日暴動以政總為目標,案情嚴重,造成不少財物損失,亦對政府及市民之間的關係造成負面影響,若非警方衝出驅散,或會造成更嚴重後果,法庭須判以阻嚇性刑罰,考慮後將其中9人判囚3年半,餘下兩人則判入教導所。法官判刑後勉勵各被告在獄中反省,不要放棄人生,出獄後努力生活以回報支持他們的家人及親友。
另兩人被判入教導所
案中11名被告依次是張偉青、張凱欣、張銘彥、林卓軒、馮浩軒、何滿恆、鄭曉容、案發時16歲姓梁學生、謝梓健、李穎欣及蘇家玉(現年19至27歲)。除林卓軒及梁姓學生被判入教導所外,其餘被告被判囚3年半。辯方求情指各被告並沒意圖犯案,亦非帶領或號召者,更沒有直接做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當時乃受社會氣氛影響,一時衝動犯事。其中因此事患有創傷後遺症的李穎欣正有孕在身,預計需於獄中產子,雖一度打算墮胎,但在家人等支持下決定面對,其情況並在導師輔導下亦有所改善。案件編號:DCCC 23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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