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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認罪 劉頴匡申中文聆訊被拒

劉頴匡要求其聆訊以中文進行,但被法官拒絕。 劉頴匡要求其聆訊以中文進行,但被法官拒絕。
劉頴匡要求其聆訊以中文進行,但被法官拒絕。
【本報訊】參與前年泛民立法會初選的47名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7人已全部完成交付到高院處理的程序,當中29人已表明會認罪。其中兩名會認罪的被告劉頴匡及王百羽,昨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劉頴匡昨天沒有律師代表,他在庭上表示去年他被撤銷法援,除非情況有變,否則他不會聘用代表,亦暫不打算改聘私人律師。他申請法庭以中文進行聆訊,指可以體現國家安全精神及便利大家理解法例,但法官陳嘉信指,至目前為止的程序均以英文進行,並拒絕劉的申請。劉隨即追問「點解?大家都係中國人,點解講中文唔得呢?」,法官僅表示這是他的決定。
此外,當劉頴匡被問到希望何時處理求情及判刑時,他表示並非他個人希望,而是國安法第42條有原則性要求,「盡快懲治我哋呢啲……罪犯」,又指根據案中角色及參與程度,若待其他人案件審結,有機會還押時間超過刑期,構成不公。
王百羽冀開審前判刑
王百羽則透過律師,指希望在其他不認罪被告的案件開審前,進行求情及判刑。
29名認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及呂智恆。他們會分11批在高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案件編號:HCCC 70/2022
王百羽透過律師表示希望在其他被告受審前判刑。王百羽透過律師表示希望在其他被告受審前判刑。
王百羽透過律師表示希望在其他被告受審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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