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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仁心作供:5000萬屬捐款

原告陳書春 原告陳書春
原告陳書春
【本報訊】商人陳書春及他持股的公司向華懋集團前主席龔仁心及華懋慈善基金等追討5,000萬元的案件,昨天在高院續審,由龔仁心出庭作供。龔指於2009年初基金會確從作為本案被告之一的律師行收到涉案5,000萬元,他指款項是陳書春的捐款,故沒有感到奇怪,亦無向律師行查詢款項來源。龔確認從無要求陳捐款,陳亦無透露過捐款的原因。
稱無詢問原告捐款原因
本案原告是陳書春及卓基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則依次為龔仁心、雄福有限公司、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及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龔仁心表示在2009年初,慈善基金正準備有關其姊龔如心的遺產官司,當時基金剛撤換律師行,欠下前律師行大筆律師費。他主要負責替基金會籌律師費。在2009年2月,基金收到由第四被告轉過來的5,000萬元,其中的2,500萬元直接用作支付前律師行的費用。龔強調基金會只會接受捐款,並無投資業務。
原告律師問龔仁心,從律師行收捐款會否感到奇怪?龔反問:「為何要感奇怪?」他表示他已知是陳書春捐錢,又強調當時與陳是相熟好朋友,亦知道他捐款,不過他從無要求陳捐款,亦沒有詢問陳捐款的原因。
另外,對於陳書春提到龔仁心要他與宋女士一同投資,龔表示宋是他相識多年的好友。龔稱宋畢業於醫學院但並無行醫,一直沒有工作,照他所知宋並非富有。不過原告律師提出多份文件顯示,宋在2009至2010年透過她持有的次被告多次發支票予第四被告再轉予基金會,總金額超過一億元。龔回應稱不知道宋為何捐贈巨款。案件編號:HCA 832/2014
被告龔仁心被告龔仁心
被告龔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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