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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健例加重罰則 工會盼盡快通過

今年工傷意外死亡事件 今年工傷意外死亡事件
今年工傷意外死亡事件
【本報訊】工業意外頻生,但《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已逾20年未有檢討。政府擬把最高罰款及最高監禁年期分別定為1,000萬元及兩年,另附有特定條文要求法庭量刑時考慮被定罪單位的營業額。立法會相關委員會正審議有關修例草案,並於本周五召開會議,具工會背景的議員冀盡快通過修例,亦有議員建議引入建築安全管理,商界議員則指罰款金額太高拖累中小企。
議員郭玲麗指仍在與業界商討細節,但支持上調罰款金額,認為有助於增加條例的阻嚇性。但她認為單單上調金額或未能足以防範工業意外的發生,建議引入外國已實行的建築安全及管理。本身是工會代表的議員黃國稱,盡快通過修訂有助完善職安健條例,批評逾20年未經修訂已過時。對於有議員促參考外國的罰則及概念,黃指切勿將簡單問題複雜化,應優先通過條例,再作其他考慮。
商界憂拖累中小企
雖則有議員贊成政府盡快修例,但商界議員則擔憂變相增加中小企負擔。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指,罰款金額多年未有變動,至今理應增加,但增加多少政府則應該諮詢業界意見。他解釋指1,000萬元罰款對大型企業難以造成較大阻嚇力,但對於中小企則百上加斤,而罰款亦不受保,擔憂中小企難以面對高昂罰款而引致破產。議員李鎮強則有相同憂慮,認為中小企難以負擔,建議政府將罰款設分級制,嚴懲屢次犯錯的公司,同時不至於讓中小企僅因為一次意外而被迫面臨財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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