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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會落敗 候選人求寬免申報被拒

【本報訊】曾參選2019年區議會選舉但最終落敗的候選人胡健南早前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作出寬免,容許他延期提交選舉申報書。原訟庭法官楊家雄昨日就其申請頒下裁決,拒絕作出寬免,並下令胡支付訟費2.4萬元。
本案申請人是胡健南,答辯人是律政司。資料顯示申請人參與2019年東區區議會漁灣選區的選舉,最終落敗,該選區由徐子見勝出。據判詞指,該選舉結果早於2019年11月29日刊憲,據相關法例,候選人須確保在同年12月29日或之前填妥申報書並交予選舉主任。選舉事務處曾分別以掛號信及電郵提醒候選人,且曾致電提醒。申請人當時稱在內地並指回港後提交。直至2020年9月1日,申請人入稟要求延期呈交,但一直無將原訴傳票送達律政司,亦無交齊誓章。案件編號:HCMP 134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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