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棄車死症 運署補鑊研修例
【本報訊】棄置車輛問題困擾本港多年,本報曾多次報道舊區後巷充斥遭棄置的電單車及私家車,申訴專員亦促請政府盡早處理棄置車輛問題,惟政府過去未曾就相關問題提出有效解決方案。運輸署署長羅淑佩表示,後巷棄車除了阻塞地方,更可能阻礙逃生,對市民造成嚴重威脅,當局正考慮修例,非法棄置車輛的車主或需負上刑責,新法例會修訂罰款及加重刑罰,以增強阻嚇力,如獲立法會通過,最快可於兩年後實施。
倘獲通過 最快2024年實施
羅淑佩坦言,有關問題存在已久,現時措施為亡羊補牢。若發生火警,遭棄置於後巷的車輛可能阻塞緊急通道,影響市民生命及財產。署方跟進是補救,計劃修例要求已領牌的車主,兩年之後須續牌,亦會通知未續牌的車主妥善處理車輛。
她又稱,政府有決心補救,會考慮修例及增加車主刑責。如果修例獲立法會通過,最快2024年實施,屆時非法棄置車輛的車主,除了罰款過萬元外,甚至可能判處監禁。對於政府會否提供配套協助,羅希望透過修例提高市民妥善處理自己財產的意識,當局不是幫人清理垃圾,暫時亦未考慮批出官地予車主集中放置棄車,再待承辦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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