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紅碼照外出 4人被押竹篙灣
【本報訊】自推出紅、黃碼制度後,警方及衞生部門前晚首度將4名違規外出的紅碼人士押送至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當局如何發現紅碼者私自外出呢?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昨日表示,確診者資料會經平台傳往資訊科技辦公室,其手機的疫苗通行證亦會變為紅色,按現行防疫規例,他們應留在隔離地點、不能外出,一旦有關人士掃碼會留下資料,資科辦人員發現問題後會轉交衞生署,該署則會因應情況或有懷疑,與警方採取行動。歐家榮表示,政府用精準抗疫方法,目標是管控最高風險人士,讓社會人士則可過正常生活。
最高判監半年
警方日前披露,與衞生部門發現有人違反防疫規例,當中4名新冠患者在確診期間及在疫苗通行證仍然呈現「紅碼」的情況下,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並進入表列場所,涉嫌違反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相關規例,4人已被押送至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
當局會跟進所有違反隔離令的案件,並會積極進行搜證及向法庭申請傳票檢控違法人士。
根據相關規例,確診人士在隔離期間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一萬港元及判處監禁6個月。
另外,衞生主任及獲授權人員,包括警務人員,有權把確診人士帶到社區隔離設施,如相關人士拒絕配合,即屬犯罪,同樣可被罰款一萬港元及判處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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