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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地棄車嚴重 僅認法例有漏洞 運輸署長反駁申訴署「不公道」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
【本報訊】近年佔用政府土地隨意棄置車輛的問題嚴重,申訴專員公署批評運輸署不力。運輸署署長羅淑佩昨在電台節目反駁公署的調查結果,指公署「不公道」,惟她亦承認以往有漏洞,同意應加強對棄置車輛車主的懲罰。
取消車輛登記 研須劏車證明
羅淑佩指出,以往車主取消車輛登記後,即使在政府用地發現棄置車輛,法律上亦無權要求車主負責,舉證困難以致部門難以執法。署方正研究立法,要求車主在取消車輛登記時,要出示俗稱「劏車證明」的車輛拆毀證明書,或申請豁免;並研究加強罰則,引入監禁刑期應對隨處棄置車輛,期望年尾可將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爭取在2024年上半年實施。期間會透過聯合行動去清理棄置車輛,控告的工作將交由地政總署處理,不排除增設後巷閉路電視。
她又認為,申訴專員公署批評運輸署不理會棄置車輛問題「並不公道」,去年至今,運輸署與多個部門曾採取4次聯合行動,已清理逾千輛棄置車輛,主要是電單車。
觀塘區議會主席柯創盛表示,棄置車輛問題遍布18區,車輛霸佔官地,影響環境衞生。他批評法例過於寬鬆,應當盡快修例及提高罰則,增加跨部門工作的次數及加強執法力度。柯又指運輸署有責任提醒車主續牌,以及處理好自己的棄置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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