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7萬元犯罪得益 「傑斯」同意充公 認煽動洗黑錢4罪 10‧7判刑
【本報訊】網台節目主持人「傑斯」尹耀昇被控兩年前在節目發表煽動性的言論及處理逾1,000萬元犯罪之案件,昨繼續於區域法院審理。他前日已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和3項洗黑錢罪。其餘6項罪名,包括他與女助手同被控的兩項洗黑錢罪,控方則表示待處理充公令後,該些罪名可以存檔法庭並不予起訴。
同案女助手續保釋
對於控方申請充公約487萬元犯罪得益,辯方沒有反對。法官把案押後至10月7日,到時再判刑及就充公令作頒令。
男被告尹耀昇(52歲、網台主持)現面對一項串謀作具意圖煽動行為罪及5項洗黑錢罪,涉款逾1,000萬元。當中兩項洗黑錢罪是共同控告他和其女助手利寶麗(51歲、保險從業員)。昨法官下令尹繼續還押,利則續准保釋。控方昨讀出充公令的同意事實,指尹曾經從該其中3項洗黑錢罪行而獲利,有關犯罪得益的價值約1,032萬元,他變現可得的資產約487萬港元。尹同意法庭依據相關條例,頒下約487萬元的充公令。案件編號:DCCC 6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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