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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庭內網上發表煽動文字 兩旁聽師否認控罪受審

彭滿圓 彭滿圓
彭滿圓
【本報訊】兩名「旁聽師」被指今年初在法院旁聽聆訊時故意作出滋擾行為,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控以發表煽動文字罪,綽號「牧師」的男被告另涉嫌在網上平台持續發布煽動影片,被控多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兩人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開審。裁判官鄭念慈首先聽取控辯雙方法律陳詞,並拒絕「牧師」要求傳召裁判官陳慧敏等人作辯方證人的申請,認為不能提供到關鍵證供。控辯雙方再爭議煽動罪的合憲性,裁判官聽取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9月5日續審。「牧師」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女被告繼續保釋。
官關注男被告控罪時效
59歲男被告彭滿圓及67歲女被告趙美英,均報稱無業。他們共同被控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指他們於2022年1月4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第3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彭另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指他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在香港製作、上載及廣播YouTube影片並維持一個YouTube頻道,具意圖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甫開庭,裁判官便主動提出,關注針對彭的控罪日期早於2020年尾發生,但根據相關條例,就煽動罪行提出的檢控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開始進行。控方回應指被告的作為屬持續罪行,涉案的9段影片來自同一個YouTube頻道,情況好比洗黑錢案件,控方只要在指稱犯案日期的最後一天與起訴日期相差不超過半年,仍可作出起訴。沒有律師代表的彭則反對控方說法,裁判官最終接納控方說法。案件編號:WKCC 928/2022
趙美英趙美英
趙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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