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毒案偷拍錄音 印尼聲請漢獲撤控
【本報訊】持「行街紙」留港的印尼男子前年在高院旁聽販毒案時,被揭發暗中錄音及拍照再傳給友人。事後他被控一項「法庭內攝影」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被告早前就事件被民事起訴藐視法庭,已於今年5月在高等法院被判囚8天。控方因此決定撤銷本案之檢控控罪,但充公被告涉案的手提電話,獲裁判官批准。
已囚8天 手機充公
55歲印尼籍無業男被告SUDEWO,2018年來港。案情透露,前年9月1日早上10時許,高院11樓26號法庭進行一宗販毒案聆訊,期間公眾席突然響起一段錄音,內容正是聆訊中法官和各律師代表的發言,法官見狀即把聆訊暫停。被告承認用手機錄音,聲稱是因為對案件有興趣。
法庭書記進一步了解,發現被告除錄音外,還拍了兩張照片,一張是拍攝法庭外張貼的法庭日誌列表,另一張則是庭內情況,被告已把影像傳給名為「MONEY」的人。被告及後應書記要求刪除有關影像,同時暗中將他與「MONEY」的通訊紀錄也一併刪除。
事件轉交警方跟進,被告在警誡下稱,他的友人與該宗販毒案有關,他是為了友人才到法院旁聽。他知道法庭不能拍攝,但為證明自己確曾到庭,及為了更清楚將聆訊過程告知友人,於是拍照及錄音。案件編號:ESCC 4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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