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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放飛劍襲警 無業漢囚10周

案發當日,西九龍法院外有不同政見市民聚集。 案發當日,西九龍法院外有不同政見市民聚集。
案發當日,西九龍法院外有不同政見市民聚集。
【本報訊】西九龍法院於去年4月中就壹傳媒黎智英及多名泛民人士涉於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非法遊行判刑。休庭期間不同政見人士在法院外爭執。一名無業漢被截查時,以吐口水等方式向警員施襲。他早前承認3項襲警罪及一項行人衝紅燈的傳票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雖然被告的行為沒有對警員造成傷害,但是極具侮辱及挑釁性,是對執法人員的絕對挑戰,最終決定判被告監禁10星期,衝紅燈罪則罰款600元。
衝紅燈拒受查 挑釁隻揪
案情指,去年4月16日中午時分,26歲被告盧嘉文於西九龍法院外尾隨一名男子,質問對方「係咪藍絲?」有警員看到被告在紅燈下橫越馬路,於是上前截查並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惟被告拒絕服從,大喊「救命呀,警察打人」,又向警員稱「夠膽隻揪」。其後被告除下口罩,右手高舉身份證以展示給傳媒看,並突然用右手打向該警員的手掌。警方其後將他制服,鎖上手銬時,被告向警員吐口水,及後他被帶上警車後,拒絕戴上口罩,並再向警員吐口水。
辯方昨日求情指,被告有輕度智障,容易同人起衝突,自13歲起接受精神科治療,往後斷斷續續地覆診。他於2019年初曾因用刀傷害父親,而須入院治療。案發時,他由於現場環境及自身問題才一時失控犯事。案件編號:WKCC 1448/2021, KCS 1436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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